董事局在主席領導下,積極監督集團可持續發展策略的制定及實施。董事局對太古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事宜負有最終責任,包括我們的二零五零年可持續發展承諾和二零三零年中期目標的進展。太古公司的集團財務董事對集團的可持續發展策略負責,當中包括應對氣候變化的方針。
集團風險管理委員會及太古集團可持續發展委員會透過審核委員會,向董事局滙報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表現。董事局透過有關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的季度報告,以及有關健康與安全每月的報告,監察相關表現。董事局亦審閱內部及外部審核報告,以及外部持份者的意見。 財務董事每年向董事局及部門主管就可持續發展事務進行兩次簡報,並定期向審核委員會滙報。主席、財務董事及各部門的主管每年最少舉行兩次會議,審視各項可持續發展事宜。這些會議為太古集團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供指導和監管。
所有董事局成員均各自於地產、航空、餐飲或貿易及實業等一個或多個界別擁有相關的行業經驗。我們所有的常務董事均曾擔任集團旗下一家或多家附屬公司的行政人員或董事局成員。董事局由適當具備不同才能和經驗的成員組成,確保可以有效應對現有及新興的風險與機遇。董事局每年會收到培訓材料或進行直接培訓。於二零二五年,董事局接受了包括風險及環境、社會及管治披露在內的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的培訓。關於董事局多元化、流程及培訓的詳情,請瀏覽太古公司二零二五年報告書的「企業管治」章節。
董事局負責監管我們的風險管理架構,當中涵蓋各項可持續發展風險,包括氣候相關及自然相關的風險,以及可持續發展相關機遇。太古公司於年內利用我們的企業風險管理框架進行定期風險評估,以識別、評價、管理和滙報主要業務風險,包括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這個程序最終彙編成一份動態的企業風險登記冊,並由審核委員會審閱。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監管我們的財務申報制度、風險管理、內部監控系統以及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以支持董事局履行其職責。有關風險管理管治和程序的詳情,請參閱 「環境、社會及管治風險管理」 。
每間營運公司各自採用適合的組織架構,以管理主要可持續發展議題和監察及滙報表現。營運公司須向集團可持續發展的職能提交用於推動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可持續發展資本開支預算。而集團可持續發展的職能則須就營運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工作達標表現和推動進展的主要措施,向董事局提交季度報告。
健康安全方面的表現已反映在我們營運公司董事的薪酬。太古地產及我們的聯屬公司國泰集團,已將減碳指標與行政總裁的薪酬掛鈎。至於太古公司董事薪酬與可持續發展指標的掛鈎安排,現正進行檢討。
集團各部門設立委員會及工作小組,讓來自不同營運公司的個別議題專家分享最佳常規的資訊,從而就特定的政策提出建議、提高效率、追蹤各目標的工作進度和管理風險。
於年結日後,集團風險管理委員會及太古集團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已批准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可持續發展管治安排的改進措施,以進一步改善協調情況、減少重複安排,並加強與現有管治架構的整合。就此,多個委員會、風險論壇及工作小組已結束,其相關職責已納入其他管治架構及我們營運公司的業務運作。這些調整在整個集團內維持強力監管的同時,亦為更有效和更連貫的管治提供支援。
與我們的可持續發展策略相關的正式委員會包括太古集團環境委員會和健康與安全委員會(兩者均由集團風險管理委員會及太古集團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監管),以及多元共融事務委員會和慈善理事會(兩者均直接向主席滙報)。
太古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的職能是負責監管集團的可持續發展活動。由可持續發展專業人士組成的專責團隊負責協調太古集團環境委員會,以及負責釐定我們的氣候、自然(廢棄物、水資源)、可持續供應鏈方針和環境、社會及管治數據管理方針的工作小組。集團風險管理職能負責召集健康與安全委員會。人力資源與公益事務部門同樣承擔 SD 2050 的相關責任。
可持續發展事務總監每月向財務董事兼公司的常務董事滙報。可持續發展的職能就可持續發展相關的主要發展及新興風險向集團的策略領導層及董事局提供意見。該職能亦負責制定集團的環境政策與目標,監察我們的可持續發展策略和我們的環境、社會及管治政策執行情況,以及就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對內和對外作出報告。
太古公司就策略性可持續發展議題設定目標,因相關主題對我們的業務及持份者而言相當重要,或可能構成財務重要性,並日益與監管要求及市場期望相關。此舉有助管理未來風險、建立信任,並展示與長遠可持續發展趨勢的一致性。所有集團目標均獲董事局批准。
集團內部審核部提供獨立客觀的核證,確保可持續發展政策及風險管理程序適當實施並有效運作,並確保能夠正確識別、評估和減緩可能影響我們實現業務目標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