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可持續發展報告
其他環境、社會及管治披露

管治

太古公司以崇高的商業道德標準營運業務,並秉持正直真誠、竭盡所能、精益求精、謙遜恭謹、團隊合作和長遠發展的價值觀。我們如要達到長遠的業務目標,必須以誠信、透明和負責的態度行事。此方針長遠可為股東取得最大的價值,而僱員、業務夥伴及公司營運業務的社區亦可受惠。我們的核心原則包括致力推動可持續發展。

我們的方針

我們的企業管治方針載於公司的企業管治守則、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董事局多元化政策,以及太古公司二零二四年報告書。

公司遵守《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附錄C1《企業管治守則》。 有關可持續發展事宜的管治詳情,請參閱 「我們的方針」。

商業道德

太古的《企業行為守則》要求僱員維持崇高的商業道德,並適當地對待其他僱員、 業務夥伴及業務所在的社區。該行為守則載有涵蓋不同範疇的營運原則,包括商業道德、利益衝突、賄賂、採購、備存紀錄、 舉報、健康與安全、環境、平等機會、工作場所多元化與互相尊重,以及私隱1等。

我們期望旗下合資公司、業務夥伴和聯屬公司的代表以及受僱代表我們處理業務的承辦商,均遵循行為守則行事,並鼓勵工作夥伴恪守相若的誠信和道德標準。所有僱員均須接受入職培訓,內容包括行為守則及反賄賂的培訓。所有僱員都必須完成包含四個基本模塊的年度培訓: 行為守則(涵蓋反賄賂及貪污)、資料隱私保護、網路安全意識,以及多元平等與共融。這些單元有助於鞏固我們的核心價值、確保法規遵循、加強我們對新興數位威脅的防禦,以及創造共融的工作環境。

我們的僱用條件要求遵守行為守則。我們的《供應商行為守則》涵蓋了我們的舉報政策。

1. 騷擾行爲被納入在我們人權政策的「多元共融」和「僱傭」部分中。

反貪污

集團遵守業務所在國家的反貪污法律。太古的《企業行為守則》訂明集團在利益衝突、競爭及反壟斷和賄賂方面的政策。太古旗下各業務單位須各自制定行為守則, 內容包括實施上述一般原則的具體程序。

我們的舉報政策適用於全體員工以及與我們有業務往來的業務夥伴,如供應商、 承建商、代理商及其他第三方,他們可就懷疑不當行為提出關注,或就實際不當行為作出報告,這些行為包括潛在失當、舞弊或不道德行為。舉報人可透過指定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向集團內部審核部以保密形式作出報告,或向人力資源部作出報告,而毋須擔心受到報復。

除了每年的行爲守則培訓外,所有新聘僱員均須接受包括反貪污培訓在內的入職培訓計畫。此外,反賄賂及反貪污培訓材料已於過去兩年提供給全體董事。集團旗下各營運公司亦各自為僱員和董事舉 辦防貪污培訓課程。有關各營運公司推行反貪污措施和進行培訓的方針,於各自的可持續發展報告中闡述。

我們報告於回顧年度內違反行為守則的個案。我們於二零二四年共接獲六十五舉報事件,其中十五違反行為守則的報告;五個案仍在調查中。

違反行為守則原則的個案數目

二零二四年

賄賂

2

利益衝突

4

平等機會、工作場所多元化與互相尊重

8

備存紀錄

1

守法合規

我們在不同的法域營運業務,不同法域各有不同的法律及監管規定。公司的政策是要全面遵守所有適用法例和法規,包括有關環境、僱傭(包括禁止童工或強迫勞工的僱傭法)、健康與安全、產品(包括其宣傳及標籤)、賄賂、私隱及歧視的法例和法規。我們已制定各項政策、守則、指引和常規,確保公司及旗下附屬公司遵守所有適用法例和法規。我們同時密切留意即將推出的法規,以確保為任何改變作好準備。

審核委員會負責檢討行為守則以及太古公司是否遵從《香港上市規則》的企業管治守則。

我們已檢視與可持續發展相關的法例和法規,以識別須作出重大投資或開支以確保合規性的部分。結果我們認為現時並無任何個別法例或法規對集團構成重大影響。

公共政策和政治捐獻

太古公司在正常業務營運過程中,會直接或透過商會游說政府機構推動各項政策, 以促進業務發展及制定可行法規。我們所有公共政策工作必須符合公司行為守則內訂明的操守標準,該守則禁止向政府官員行賄,並(在相關情況下)反映我們公開作出的可持續發展承諾。